不需要。工人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受舉證職責。及時由自己申報,由去認定。

屬于工傷,建議先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請,待醫療終結后申請,根據鑒定結果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如構成傷殘的,繼存期間可獲社保支付,勞動關系解除后可獲社保支付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就業補助金。
法律依據:《》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