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有限公司,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人以其全部資產對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一、我國法定公司有兩種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特點: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
其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
其缺點是由于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范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
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