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育3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罰款,根據當地政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兩個以上子女,另一方無子女或者雙方各有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