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具體應當咨詢當地計劃生育部門,離異后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才能辦理《再生育證》。

如果在婚前一方有子女,那么申請準生證就應是申請第二個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證明:
(一)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申請書;
(二)雙方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三)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育證明;
(四)已收養子女的,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
法律依據:
《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八條 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