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時候一般都是夫妻無法在一起生活下去了才做出來的決定,至于財產能否分割,就要看是不是個人財產。那么為了讓大家能夠詳細了解起訴離婚金器需要還給男方嗎相關法律問題,下面將由承業律師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起訴離婚金器需要還給男方嗎
起訴離婚通常金器是不需要還給男方的,但是要視男方家庭困難程度決定,如果當初結婚的時候男方非常困難的拿出禮金和金器,在離婚時可以需要歸還男方。
法律依據為:《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二、離婚起訴書的內容
就一份好的離婚起訴狀來說,應當具備下列內容:
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手機 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后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傊@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后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書一式三份,人民法院要求2份,自己留一份。再加上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等材料一起遞交到法院即可。
三、在寫離婚起訴書時需要注意什么問題
起訴書是引起訴訟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書,起訴書的書寫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書寫,同時要在事實及理由部分將結婚的時間,婚后的情況,及不能再維持夫妻關系的理由寫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無巨細全都寫上的流水賬式的書寫方式,要將主要問題,主要觀點,主要理由寫清楚即可。實踐中往往有些原告,總是擔心沒有將事實書寫清楚,結果長篇大論,侃侃而談,實際上這樣做于事無補。
原告與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絕對準確,不能有任何的錯誤,換句話說只要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了
要寫對各自的住址,電話,從而避免在法院傳喚時產生錯誤,耽誤時間。
在起訴書中避免使用過激的語言,及不文明的言語。
寫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檢查,不要因為不小心寫上了對自己不利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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