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結婚之后,就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系,此時就會出現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怎么才算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認定的?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是什么?接下來由承業律師小編詳細為您介紹!
一、怎么才算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認定的
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
1、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4、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5、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6、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7、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二、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其他應當歸一方財產的,應包括:
(1)夫妻一方從事職業、工作和業余學習、興趣、愛好等專用的財產;
(2)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
(3)一方具有人身性質的補助金、人身保險費、醫療費、傷殘費、保健費等;
(4)一方在社會貢獻中所得的榮譽獎品、獎章等;雙方約定為個人所有的財產。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
3、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愿原則。對夫妻雙方有約定,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約定規避法律或者無效的,按共同財產處理;
5、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
以上是承業律師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怎么才算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認定的相關法律知識,由此可知,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夫妻對其享有平等分割的權利。如其它疑問,歡迎向承業律師發布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