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不斷的進步,人們對婚姻的態度也發生了改變,所以我國的離婚率不斷升高,也有很多人選擇到法院起訴,如果原告在起訴時發現對方有可能會轉移財產,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那么離婚案件申請財產保全的程序是怎樣的呢?下面承業律師小編為您詳細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離婚申請訴訟財產保全的條件
1、申請人為當事人的案件申請人;
2、因為有一個政黨或任何其他原因,不能執行的決定,或可能難以執行;
3、財產保全的請求應被申請人的財產或爭端各方的財產;
4、有一個明確的財產線索及相關文件;
5、及時繳納申請費,并提供了可靠的保證。
二、離婚案件申請財產保全的程序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后申請。
2、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3、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4、解除。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
5、賠償。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財產保全的期限
1、銀行賬號、存款:首次六個月,續凍三個月。
2、房產、土地:首次二年,續封一年。
3、股權: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國家股、社會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6、債券: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7、車輛:無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機器設備、貨物:首次一年。
綜上所述,財產保全分為訴前財產保全與訴后財產保全,如果是在訴前提請的財產保全,則要在申請后的30天內提起訴訟,如果在期限內沒有提起訴訟,法院將自動解除保全措施,并且在申請時要提供相應的擔保。以上就是“離婚案件申請財產保全的程序”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