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生活中,如果一方出軌,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可以判決雙方離婚。那么2018年婚外情離婚財產分割依據是什么和離婚財產分割依據是是什么有什么區別,婚外情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承業律師小編為你解答介紹。
一.2018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均等分割
婚姻法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協議分割的,有條件反悔
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離婚房產的分割
(1)夫妻共同房產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2)父母出資房產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2018年婚外情離婚財產分割依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a、以個人財產投資 取得的收益; b、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c、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破產安置補償費。 現行《婚姻法》規定婚外情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時,以照顧無過錯方為原則。”需要提醒的是,所謂“照顧無過錯方”通常是在離婚時財產的分割方式上,對無過錯方予以適當的照顧。在財產的數量上可能是略有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財產總類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慮到無過錯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
三、丈夫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首先確定丈夫的出軌行為是不是屬于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為。如果不是,那么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為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女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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