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在實踐生活中,一般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后,可以通過離婚的方式結束夫妻關系,目前我國離婚的方式有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兩種。訴訟離婚一般是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提出的,那么男方不愿生孩子可以起訴離婚嗎?下面由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
一、自己到法院去起訴離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起訴書
起訴書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
4、1寸照片一張
二、起訴離婚流程是怎樣
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1、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2、審理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3、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三、男方不愿生孩子可以起訴離婚嗎
可以。
1、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所以起訴離婚是公民的一項權利,如果妻子不生孩子,當然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所以妻子不愿生孩子,丈夫當然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但是法院不一定支持,需要證明夫妻之間確實因妻子不愿生孩子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以上便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有關起訴離婚的流程,男方不愿生孩子可以起訴離婚嗎的內容,如果您還有其他關于起訴離婚的問題,歡迎上承業律師事務所網站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他們會為您提供更專業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