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為了家庭都會外出打工,夫妻兩個異地的情況很常見,長期不在一處住,又沒有好的溝通,夫妻感情不穩固,如果有人忍受不了現況,就會想要離婚,但是一方又不在一起,不能協商離婚,那么離婚一方在異地可以起訴離婚嗎?下面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離婚一方在異地可以起訴離婚嗎
可以在外地辦理離婚,但要以訴訟方式才可以。回登記結婚地戶口處辦理則不用訴訟。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那么有如下幾種情況: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記地辦理離婚手續的,另一方只能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2、雙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個城市的,可在該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滿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記地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離婚。
如果是協議離婚,必須到原結婚登記辦理。
二、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來說,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雙方同意調解的,法院組織雙方調解。調解成功,法院會出《民事調解書》;調解不成,法院會開庭審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所以說,起訴離婚,短則一兩個月,長則十幾個月。
三、起訴離婚需要什么程序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于“離婚一方在異地可以起訴離婚嗎”等相關法律知識。綜上所述,可以在外地辦理離婚,但要以訴訟方式才可以。如果你們雙方就離婚達成協議了,問題也都處理好了,建議您回老家辦理離婚登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承業律師事務所,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