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起訴訟離婚的時候,一方擔心另一方偷偷轉移財產,銀行卡在對方手里,對方也知道密碼,于是在這個時候就想要先提出財產保全,限制對方將銀行卡里的錢轉移出去,那訴訟離婚能保全對方銀行卡嗎?下面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相關知識。
一、訴訟離婚能保全對方銀行卡嗎
可以。如果對方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就可以凍結。
夫妻通過法庭離婚,在開庭前法院不會凍結雙方的銀行賬戶。若對方有轉移財產的嫌疑,需要舉證申請凍結。
離婚涉及財產糾紛案件中,為防止當事人一方轉移財產,另一方當事人提起財產保全,經法院審核后符合的,可以凍結銀行賬戶。如離婚案。
或非財產糾紛案件中,賬戶內的財產一起存在和數額可以作為證據的情況下,一方當事人申請證據保全,經法院審核后符合的,可以凍結銀行賬戶。如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案件。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二、如何申請離婚財產保全
1、提供擔保。
人民法院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必須由申請人提供擔保或交納保證金,并且當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
2、處于預防財產損失。
只有在訴訟爭議的財產存在毀損、滅失等危險,或者有證據表明被申請人可能采取隱匿、轉移、出賣其財產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職權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爭議財產。
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范圍應當限于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數額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作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
4、申請的法院。
離婚訴前財產保全,由當事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在人民法院采取訴前財產保全后,申請人起訴的,可以向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動產的保全。
人民法院對不動產和特定的動產(如車輛、船舶等)進行財產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關財產權證照并通知有關產權登記部門不予辦理該項財產的轉移手續的財產保全措施;必要時,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該項財產。
6、法院裁定財產保全。
三、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后果
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不分。具體處理時,應把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對非法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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