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作為原告需要到被告基層法院起訴離婚,首先要起草起訴狀,準備相關證據材料,等待法院受理立案并判決,才能解除婚姻關系。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女人進法院起訴離婚是怎樣?接下來由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詳細為您介紹!
一、女人進法院起訴離婚是怎樣
1、女方作為原告,去本轄區基層法院領取文書底稿,起草起訴狀。
書寫訴狀時,要寫明雙方的自然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情況、家庭住址、聯系方式),列明訴訟請求(離婚、子女撫育、財產分割、訴訟費的安排等),寫出具體的事實與理由(婚姻概況--相識方式、結婚時間、子女出生日期、婚初夫妻感情、目前婚姻狀態等),署名。
2、準備相關證據材料,如結婚證、財產清單及其它證據材料,復印留底,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證據材料復印件及相應的訴訟費用到法院立案庭。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應訴(即送達起訴材料)、向雙方下達開庭傳票,確定開庭日期。
4、開庭前做好離婚、子女安排(主張由誰撫育、撫育費用的承擔)、財產分割計劃的心理準備。
5、開庭。

進行法庭陳述、宣讀起訴狀、聽取被告方答辯,接受法庭調查(涉及婚姻狀況評估、子女情況、財產情況等)、進行法庭辯論、參與法庭調解(必經程序)、做最后陳述。
在庭審筆錄上簽字。
6、等待法院裁判。
7、被判決、或者調解離婚的,婚姻關系即行解除。雙方各自開始新的生活。
被判決不準離婚的,暫時不能解除婚姻關系,六個月內不能重新起訴離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例外,如六月內發生嚴重的家庭暴力事件等)。
被判決準予、或者不準離婚的,任何一方認為該判決不符合己方要求、或判決不當的,可以在接到判決書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一般是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出庭可以判離婚嗎
女方起訴離婚,如果男方不出庭的話,一般來說離婚案件涉及人身問題,都是需要雙方當事人到場的,但是如果男方拒絕出庭的,那么法院也可以缺席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法院都可以實行缺席判決,因此法院也是可以判決離婚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三、女方離婚起訴書范本
原告:_____,女,漢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電話:_____
被告:_____,男,漢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電話:_____
訴訟請求
1、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婚生兒子_____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萬元給原告(從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每月 元計);
3、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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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_____市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
年 月 日
以上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女人進法院起訴離婚是怎樣相關法律知識,由此可知,女方到法院起訴離婚,一般雙方都要到場,且起訴離婚是有一定的程序進行的,法院會先調解,調解不成再開庭審理。如有其它疑問,歡迎向承業律師事務所發布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