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的是,起訴離婚所耗費的時間精力都是很多的,大家一般會選擇協議離婚,它的手續辦理流程就可以說明這一點,當然,很多人對于離婚起訴的方方面面面知識和流程手續都不是很了解,那接下來就由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帶來起訴離婚期間懷孕是不是重婚罪,并且隨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一起來了解下起訴離婚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所裨益。
一、要是起訴離婚有一方不去怎么辦
1、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這里所謂的“特殊情況”指的是:
(1)由于當事人的身體條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療,年老體弱,行動困難等;
(2)因工作關系不能離開,或者遠在異地,出庭確有困難。
在這些情況下不出庭的當事人必須向法院提交離或不離,以及有關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的書面意見。
另外,原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個什么情況呢?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將作為撤訴處理。而撤訴后的6個月內,原告是無權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訴離婚的(協議離婚和被告起訴離婚可以);
(2)離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訴,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第143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3)離婚訴訟中,被告應當到庭參加訴訟。
2、民訴法第145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在離婚訴訟案件的實踐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當事人參加訴訟,極有可能損害被告的婚姻權利,給審判工作帶來被動和嚴重的不良影響,其弊端主要表現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為了達到其個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對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實質性的審查;離婚案件的實質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無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現常常對判決結果持有異議等等。
二、起訴離婚期間懷孕是不是重婚罪
1.還沒有拿到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如果你和其他人又領了結婚證,或者是以夫妻名義同居,涉嫌重婚罪。
2.如果你沒有與其他人再領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同居,不算重婚。但屬于出軌,是違反婚姻法的行為,在法院的離婚審理中對你不利,可能會少分給你共同財產。
三、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多久可以判決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理期限不得延長。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復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審理期限從立案的次日起計算。因此,通過訴訟離婚的案件審理時間如下:
(1)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二審: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所以,一般來說,離婚案件一審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離婚官司可以有一審、二審,還可能有發回重審的時候,所以在不同的階段判決的期限都是不同的。
以上便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有關起訴離婚期間懷孕是不是重婚罪的內容,如果您還有其他關于起訴離婚方面的疑惑,或者在生活中遇到類似比較棘手的問題,歡迎咨詢承業律師事務所律師,他們會為您提供更專業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