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由于工作上的原因,還是交通事故,亦或是打架斗毆等情況下造成的人身上的傷害的,一般就會需要做傷殘鑒定,然后相關當事人可以根據傷殘鑒定劃分的傷殘的不同等級為依據來索求不同標準的賠償。那么平度傷殘鑒定是什么意思?以下將由承業律師事務所為您進行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平度傷殘鑒定是什么意思

傷殘鑒定一般是指在發生交通事故、或因意外傷害等原因而進行的司法鑒定。關于交通事故的傷殘鑒定標準,一般情況下,在2017年1月1日之前發生交通事故,參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1667-2002》的標準進行鑒定;而在2017年1月1日之后發生的交通事故,則參照《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的相關標準進行鑒定。
交通事故中的傷殘鑒定,一般建議在傷勢痊愈后再進行,可以由傷者自行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也可以在訴至法院后由法院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時間是什么時候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的時間往往把握不準,導致一些傷殘鑒定結論在訴訟中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殘疾賠償金是對交通事故受害人經現有醫療手段和醫療水平治療后仍留下的傷情影響工作和生活進行賠償的一個法定賠償項目。
交通事故致殘的,應在治療終結后,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一般應在治療終結,出院后進行鑒定,如有內固定的,必須待內固定取出恢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鑒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后,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治療終結后的情況。
三、傷殘鑒定怎么做
首先是鑒定機構的選擇,因現在法醫學鑒定已經市場化,所以應選擇在人民法院備案的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來做,避免到法院后因鑒定資質問題導致鑒定結果不被法院認可。
其次,鑒定機構選擇后就是委托鑒定的問題,因鑒定機構一般不接受個人委托,所以如果在事故處理階段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如果在人民法院訴訟階段可由人民法院委托鑒定;如果委托律師代理賠償的也可以由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委托;雙方調解的還可由車輛承保的保險公司委托。
第三,辦理交通事故人身傷殘評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復印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以上就是由承業律師事務所為您收集整理的關于平度傷殘鑒定是什么意思的相關知識。綜上所述,在平度做傷殘鑒定就是指在我們的人身受到不合法的行為的傷害之后,委托相應的傷殘鑒定機構所做的傷殘鑒定報告,我們可以以此報告為依據索要賠償。如果您還有其他的問題,歡迎您咨詢承業律師事務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