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在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已經屬于一個比較常見的現象了,當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往往會造成人員受傷的情況。而要是我們想要進行索賠的話,我們就需要進行一個傷殘鑒定。那么這個傷殘鑒定的費用,保險公司會承擔嗎?下面就讓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帶來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保險公司會報嗎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保險公司會報嗎
交通事故傷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有保險,找保險賠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由交強險承保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限額內賠償,超額部門,再由對方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賠償。保險公司及對方需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造成傷殘的經傷殘鑒定后根據殘級確定賠償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時間
交通事故傷殘做傷殘鑒定一般要治療終結或出院后半年,否則鑒定機構不給做。既可以起訴后由法院指定鑒定機構,也可以訴前委托律師事務所做。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殘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三、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以后還需要治療的費用怎么辦
(1)《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2)《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從定殘之日起對上述六項費用都應當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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