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鑒定費通常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身體損傷程度鑒定的費用,一般是由被鑒定者先行支付,在請求賠償的時候,可以主張對方一并賠償的,根據鑒定的項目不同,費用有所差異,還需被鑒定者提供相應的資料,下面我們就來看看交通事故鑒定費是如何計算的。
一、交通事故鑒定費
1、人體損傷程度鑒定:400——800元/例
2、交通事故致殘程度評定:500——1000元/例
3、護理依賴程度鑒定:600——800元/例
4、醫療費審查鑒定:600——1200元/例
5、后續醫療費評估鑒定:600——1200元/例
二、交通事故鑒定要求
1.當事人應與鑒定人員積極配合,主動提供相關的傷情資料、物證和檢材,如實接受鑒定人員的詢問、調查和檢驗。
2.在鑒定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提供偽證,如提供偽證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3.當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醫鑒定書的內容,否則該鑒定書無效。
4.如果對法醫鑒定的結論不服,可以申請由雙方共同認可或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指定的鑒定部門重新進行鑒定。
5.鑒定結束后,當事人應對返還的有關材料、物證、檢材妥善保管,以備后用。
三、交通事故鑒定費的法律規定
1、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規定,“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承擔,但當事人自行鑒定的除外”,據此,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技術鑒定費用應當由公安機關承擔,與事故車輛的車主無關。
2、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25條的規定,即“對物品需要進行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間不包括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期間。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期間應當明確,并書面告知當事人。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相關鑒定檢測費用也應當由公安機關承擔。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整理關于交通事故鑒定費是如何計算的全部內容,交通事故鑒定費按照司法鑒定收費管辦法進行,鑒定時需要我們積極配合,特別注意的是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技術鑒定費用應當由公安機關承擔,對物品需要進行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也應當由公安機關承擔。
(責任編輯:陳墨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