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在結婚的時候都認為能夠相守到老,但是現(xiàn)實生活中離婚的夫妻非常多,有些人能夠共富貴卻不一定能共患難,在一方生了重病,給家庭帶來巨大經濟壓力的時候,另一方可能就會想要離婚,很多人對此都不太能接受得了,那么起訴離婚一方有病是怎樣離?下面承業(yè)律師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起訴離婚一方有病是怎樣離
單方提出離婚必須向法院起訴。如果一方有病,經治不愈,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離婚。但從司法實踐看,一方應負撫養(yǎng)義務,法院不大主張此種情況判決離婚。
夫妻之間離婚的條件
根據(jù)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二、單方起訴離婚法院程序
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在審理中,符合以下幾個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離的:
1、有充分的證據(jù)證明夫妻感情確實破裂而且分居在兩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導致夫妻關系破裂,但是過錯方要承擔賠償責任;
3、有家庭暴力導致夫妻關系破裂,但是過錯方要承擔賠償責任,觸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進一步起訴的權利。
如果第一次判決不離,需要在判決生效日后的6個月以后再次提起訴訟。這個時候基本上就判離。
三、離婚賠償數(shù)額如何確定
1、離婚損害賠償金的確定,需要根據(jù)以下的標準來確定。
2、加害人過錯程度。可以作為對加害人制裁輕重的指標。過錯嚴重的,給受害人造成情緒傷害,造成受害方嚴重精神利益損害的,應酌情增加撫慰金的數(shù)額;如果加害人只有輕微過失,撫慰金數(shù)額也可相應減輕。
3、精神受到損害的程度。可以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現(xiàn)憤怒、恐懼、焦慮、沮喪、悲哀等情緒障礙。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損害導致身體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響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必要時可委托醫(yī)療單位作出相應判斷。
4、具體的侵權情節(jié)。如重婚與通奸相比,重婚過錯行為更為嚴重,危害性更大,屬情節(jié)惡劣。而通奸行為相對來說,其情節(jié)較輕。
以上就是承業(yè)律師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起訴離婚一方有病是怎樣離等知識,通過文中可知,如果夫妻一方生病久治不愈,導致感情破裂的話,另一方可以起訴離婚,但是在司法實踐當中,夫妻之間互相有撫養(yǎng)義務,一般是不支持此類離婚申請的。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承業(yè)律師,我們會有專業(yè)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