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機關是市(區、縣)司法局在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直接為廣大人民群眾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社區矯正;
2、指導和管理人民調解工作;
三、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刑釋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4、指導基層法律服務的管理。
相關法規
《司法所條例(征求意見稿)》第八條
司法所依法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轄區內人民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行政調解工作,參與調處重大疑難復雜糾紛。
(二)組織開展基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推動基層法治文化建設。
(三)受社區矯正機構的委托,承擔社區矯正相關工作。
(四)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五)受法律援助機構委托受理法律援助申請并進行初審,開展法律咨詢服務,提供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等法律業務需求指引。等。
相關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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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法院開過廳想給判緩刑,可是司法局還要做評估什么的,想了解一下他們做評估都要進行什么調查
答
對未成年人犯罪適用緩刑的必要性具體如下:
我國刑法第72條對緩刑作了規定:“對于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需執行?!?
在刑法理論中,緩刑是附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緩刑適用于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較小,具有悔罪表現,認為暫緩執行刑罰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
未成年犯緩刑是人民法院對未成年犯罪人適用緩刑的刑罰制度,即人民法院對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犯罪人,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原判刑罰可以暫緩執行,規定一定期限的考驗期,原判刑期不再執行的一種刑罰執行制度。未成年緩刑是對未成年人犯罪實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刑事政策的體現,體現了專門機關和人民群眾相結合的司法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