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合同是旅客委托承運人將旅客自己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運輸送到約定地點。由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費的合同。運輸合同以運輸工具區分有“公路運輸合同、鐵路運輸合同、航空運輸合同、水上運輸合同”四大類。從運輸對象分或劃分可為“旅客運輸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兩大類。從運輸方式上可分為“單一運輸合同、聯合運輸合同”兩種。《民法典》對運輸合同作了如下的一般規定:一、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二、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三、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通常的運輸路線將旅客、貨物運輸到約定地點。四、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五、承運人未按照約定線路或者通常線路運輸增加票款或運輸費用的,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運輸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