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國的離婚率日益增長,而財產分割是離婚協議中的核心問題之一,不少夫妻在離婚時對于財產分割爭執不下,但也有人會因為想要盡快離婚,而對財產分割問題草草了事,導致自己日后后悔。離婚財產分割證據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最新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怎么寫?下面承業律師小編為大家提供一份2018年最新標準版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供大家參考。
一、離婚財產分割證據需要提供哪些證明
(1)雙方婚前有何個人財產,如有,提供有關財產的品名、數量、規格、新舊程度及價值,購買時間、財產的存放地點等。
(2)共同財產需提供的證據同個人財產
(3)雙方有無共同購置的私有房產,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點、門牌號、間數、朝向、建筑面積和使 用面積、現在的使用狀況、房屋的價值。
(4)有無共同存款、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賬號、戶名、金額存入儲蓄所名稱及 地址,是定期還是活期的有關情況,存單 現由誰持有。
(5)現金情況:人民幣、港幣、外幣,提供具體的數額,由誰掌握等證據。
(6)提供合伙入股、個人經營等財務狀況的證據。
(7)債權:債權的數額等義務人的情況。
(8)債務:提供有關證據。
(9)雙方經濟收入狀況(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

二、2018年最新標準版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
1、簽訂離婚協議書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男女雙方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
(2)離婚原因;
(3)子女撫養和教育;
(4)財產處理(婚前婚后);
(5)住房的歸屬;
(6)其他約定(債權債務等);
(7)應附上: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結婚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2、離婚協議需要注意的是:
離婚協議簽訂后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個方面:
(1)雙方對財產高值低估;
(2)房屋產權在離婚前未過戶;
(3)一方放棄財產分割;
(4)對孩子的撫養費約定過高或過低;
(5)未追究對方的過錯責任。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小編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于“2018年最新標準版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等相關法律知識。離婚時,雙方切記不可為了盡早辦理離婚手續而對財產分割考慮不周。放棄利益時十分容易,可是一旦想再奪回來就困難重重了。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承業律師,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責任編輯:周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