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離婚問題帶來的不僅僅是孩子撫養權之爭,其中還包括了房屋產權、養老保險金以及各項婚前婚后財產的分割問題。那么,夫妻婚前婚后財產如何分割?下面就由承業律師小編在下文為您詳細介紹。

一、婚后財產如何分割?
1、婚后父母贈房,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屬該子女個人財產。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條第(3)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過戶之前,可撤銷贈與。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六條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處理。
根據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3、房改房不可分割,歸屬父母。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二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4、養老保險金未到期,不能分割。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三條規定,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保險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婚前財產如何分割
1、婚前個人購房,婚后按揭還款 ,離婚時房屋歸產權登記的個人,房屋增值有補償。
2 、婚前個人財產婚后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所述,夫妻之間婚前婚后財產的分割,夫妻之間有財產分割協議的,按照協議約定的方式來分割,如果沒有約定分割方式的,按照婚姻法的規定進行分割。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識,可以與相關的律師咨詢。
(責任編輯:林小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