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是夫妻關系的證明,有些人在結婚之后對于結婚證沒有保管好,導致遺失的情況,在因為感情問題想要起訴離婚的時候,是需要攜帶相關證件的,其中就包括有結婚證,很多人擔心自己結婚證丟了無法到法院去起訴離婚,那么結婚證丟失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嗎?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結婚證丟失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嗎
起訴離婚需要原告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并預交案件受理費,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結婚證丟失,可以由當事人自行攜帶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去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開具婚姻狀況證明,該證明的效力等同于結婚證。
補領婚姻登記證條件
1、婚姻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至今仍維持該婚姻狀況。
2、當事人遺失或損毀婚姻登記證件的。
補領婚姻登記證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婚姻登記檔案記錄證明。
3、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戶口本上夫妻關系的記載,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或者近親屬出具的寫明申請人婚姻狀況的證明可以作為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使用。
4、補領結婚證的當事人提交3張大1寸雙方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補領離婚證的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起訴離婚財產怎么判決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三、女方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1、寫民事訴狀。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開庭時間,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雙方去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結婚證丟失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嗎等知識,通過文中可知,結婚證丟失的,可以選擇補辦結婚證,或者到民政局開具婚姻狀況證明,然后再去法院起訴離婚,除了相關證件,起訴離婚還要攜帶民事起訴狀。大家如果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承業律師事務所,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