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未滿一周歲男方一般不可以起訴離婚,但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就沒有限制。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孩子未滿一周男方能否起訴離婚?接下來由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詳細為您介紹!
一、孩子未滿一周男方能否起訴離婚
孩子未滿一周歲男方一般不可以起訴離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是不得提出離婚的。我國婚姻法出于保護婦女、兒童利益的考慮,規定,哺乳期內,男方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女方要求離婚、或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或者存在特殊情況,比如女方懷孕分娩的嬰兒是與他人通奸所生,二人繼續共同生活會危及到一方的生命安全時,法院會受理離婚請求。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二、關于孩子未滿一周男方能否起訴離婚案例分析
案例介紹:
在家庭婚姻生活中,一旦夫妻雙方育有子女,孩子就成了兩人一生的牽絆與紐帶。當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無法彌合時,在離婚訴訟中,對孩子的傷害、孩子的歸屬都是需要謹慎處理的問題。近日,市民方先生(化姓)向本欄目打來熱線咨詢,孩子還年幼,他能否向妻子提出離婚呢?
方先生與妻子是通過媒人介紹相識的,在進行過短暫接觸之后,兩人便領證結婚,方先生認為,他與妻子婚前并無深厚的感情基礎,也并無透徹了解彼此。在他看來,這也是兩人今日婚姻生活不幸福的根本原因。
2014年2月,兩人結婚僅月余,方先生的妻子便懷孕了。據方先生講述,兩人還未來得及培養感情,就面臨著即將為人父母的重擔。由于身體原因,方先生的妻子在懷孕時反應強烈,脾氣也變得十分暴躁。在時而爆發的爭吵中,兩人的矛盾日益積累下來。去年冬天,方先生的妻子為他生下了一個兒子,但孩子的降生卻沒能緩和兩人的關系,反而因為經濟負擔的進一步加重,使兩人的相處變得更為困難。
今年6月,方先生第一次向妻子提出了離婚,并要求自己撫養孩子,卻遭到了妻子的拒絕與痛罵。現在,兩人的孩子僅8個月大,方先生想知道,自己能否去法院起訴離婚,孩子又能否判給自己撫養呢?
律師回復:
根據方先生描述的情況,孩子尚不滿一周歲,他不得起訴離婚。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方先生夫妻之間,妻子一方可以提出離婚。但即便法院準予雙方離婚,方先生也很難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因為《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一般情況來說,在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都會判隨母親生活,男方可享有探視權,并支付撫養費。
以上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孩子未滿一周男方能否起訴離婚相關法律知識,由此可知,孩子未滿一周歲,沒有特殊情況下,男方起訴離婚法院是不會受理的,除非女方起訴。如有其它疑問,歡迎向承業律師事務所發布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