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訴訟離婚有些人第一次法院并不給予判予離婚,但是過6個月后能夠再次提起起訴離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起訴離婚能夠換法院進行嗎?接下來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進行第二次起訴離婚可以換原告居住地嗎問題的解答,帶著問題一同往下看。
一、第二次起訴離婚可以換原告居住地嗎
起訴離婚,可以選擇對方的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起訴離婚的注意事項
1、離婚可協議或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在戶口所在地做離婚登記,訴訟離婚可在對方戶籍所在地法院,對方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2、協議離婚由雙方就離婚、孩子撫養、財產與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后,到夫或妻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
3、無法協議離婚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如存在婚姻法第32條規定情形的,屬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孩子未滿兩周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周歲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周歲法院還會征求孩子的意見。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有權探視并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標準,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據孩子實際支出、當地的生活水平及雙方經濟狀況綜合認定。 離婚時共有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但對女方和子女有照顧。 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條規定情形的,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 一方有經濟困難的,可在離婚時要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 已登記并共同生活的,離婚時一般不用退彩禮,但男方能證明因支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除外。
三、第二次訴訟離婚一般會判離嗎
夫妻感情破裂決定離婚,一方不愿意離婚無法協議離婚的,另一方堅持離婚的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不過,如果起訴后被判決不準離婚,還堅持離婚的話可以第二次起訴離婚,這時候很多人以為一定會判決離婚。
實踐中,第一次起訴離婚被駁回,第二次提起訴訟是否一定會判決離婚,其實并不一定。不過,實踐中,第二次離婚法院通常會判準予離婚,判決不準予離婚的可能性較小。即使是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依舊要判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才會準予離婚。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第二次起訴離婚可以換原告居住地嗎問題的詳細解答,通過以上內容,我們可以了解到一般情況下還是在原告居住地進行起訴,除非其他意外情況可以申請。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資訊,可以關注承業律師事務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