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買二手房贈家電,新舊做手腳起糾紛
【案情】張女士購置了一套全裝修的二手房,房屋中的豪華裝修和嶄新的家電讓張女士非常滿意,張女士系一外資代表處的經理,平時工作非常繁忙,正好沒有時間裝修房屋,這套二手房價格又合適,她很爽氣地簽訂了買賣合同。到了交房日期,張女士傻了眼,房屋內嶄新的家電全部都不見了。張女士指著合同書上送家電的條款指責對方,可對方卻說,送家電又沒說具體送哪些,如果張女士一定要家電的,賣方可以送她一套舊家電。
上海匯銀律師事務所律師提醒在二手房買賣中,如果賣方是附送家電的,雙方必須對家具和家電約定明確,比如家電的品牌型號、新舊程度等等,如果家電特別貴重的,可以拍照后作為補充合同的一部分。二手房買賣中贈送家電的,并不是民法意義上的“贈與”,民法上的贈與是真正的無償,而購房買家電卻是有償的,其家電價值體現在購房價款或者裝修補償款中。
二手房買賣中約定附送家電的方式有兩種,書面約定和口頭約定。如果出賣人承諾贈送房屋附屬設施僅限于口頭承諾,書面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贈送事宜的話,對于買受人而言是沒有任何法律保障的。屆時出賣人反悔不送,對買受人是很不利的。現在大多數二手房贈送家電的約定都使用清單,但這種方式也有其問題的存在,主要是:
1、只表明是家電、家具清單,沒有明確表明隨房贈送,屆時家電是否另行結算價格容易起爭議;
2、只列明家電種類,家具套數,比如家具一套,電視機一臺,沒有將家電的新舊程度、品牌型號、家具名稱和件數等信息書面描述清楚,比如列明長虹 CU9890,8成新29寸彩電一臺,鐵木臥房五件套(含床頭柜、5尺床、電視機柜、5門大櫥);因為贈送的家具電器描述不清導致糾紛的也不在少數,比如上家附送下家全套家電,下家入住時候發現電視機是壞的、空調是不轉的、冰箱不制冷,花去若干維修費用,雙方發生爭議。下家認為維修費用應當由上家修復,上家認為我是免費附送,維修責任不在自己。沈律師認為,下家在看房時候,應當對家電的狀況進行檢驗,我們認為這種隨房贈送的家電應當是按現狀交付的,如果沒有特別的約定,維修費用將由下家自行承擔。所以交房前,買受人應當將附送的家電和家具都驗收一遍,包括數量和狀態。
3、家電清單可以寫入房地產買賣合同的附件,也可以另外再以補充合同的形式訂立條款。如果家電比較貴重的,比如張女士所購置的二手房中的家電,價值比較巨大,可以單獨另簽補充協議,將家電的發票復印件也作為附件,這樣雙方發生爭議時也有憑有據了。
最后,律師提醒,拿到家電和家具時,如果出賣人保留有發票和保修卡的,也記得一并所要。有些比較新的家電可能還處于保修期內,如果沒有發票和保修卡是無法保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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