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許經營合同怎么認定
1、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2、其特征包括以下三項:
(1)特許人應當具備法定資格。根據商務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特許人必須是享受獨立知識產權或有資格授權的企業。
(2)授予被特許人的特許權是核心。特許經營權是包括商標、商號、經營模式、服務標志、專利、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權利的知識產權性質的綜合性使用權,是特許經營合同的必備要素。
(3)被特許人必須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特許經營費用,即加盟費。被特許人在交納該費用后即可直接享受他人成功的經營模式。
二、特許經營合同具有哪些特點
(一)具備特許人資格是特許人得以與被特許人(也稱加盟方)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的前提。因此特許人必須是適格的,即享受獨立知識產權或有資格授權的企業。同時,特許經營的雙方當事人是相互獨立的法律主體,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不存在隸屬關系。
(二)特許經營的核心是特許權的授予。特許權是包括商標、商號、經營模式、服務標志、專利、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權利的知識產權性質的綜合性使用權。因此特許經營權的內容是特許經營合同的必備要素。
(三)特許經營要求被特許人與特許人對外具有共同的外部特征。也就是說特許經營合同中必須要有為達到“統一經營模式”目的而設定的條款。如:被特許人與特許人在品牌、質量、商標以及經營理念上實現高度統一性,在組織制度、經營模式、企業形象方面整齊劃一。
(四)被特許人必須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特許經營費用(也稱加盟費)。加盟費是被特許人獲取特許經營資格的對價,被特許人在交納該費用后即可直接享受他人成功的經營模式,因此,加盟金在法律性質上不同于預付款。
因此,如果一份經營合同中包括了以上四項基本要素的,那么我們就可以認定其為“特許經營合同”.
三、解除特許經營合同時如何處理特許經營費
1、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2、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特許經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所支付的費用,包括加盟費、使用費和其他約定的費用。
(1)加盟費:加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
(2)使用費:使用費是指被特許人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準或比例向特許人定期支付的費用。
(3)其他約定的費用:其他約定的費用一般包括廣告費、銷售貨款等費用。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小編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于"特許經營合同具有哪些特點"等相關法律知識。特許經營的核心是特許權的授予,大家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相關條款內容。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承業律師,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