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近日,市民張某某報警聲稱在某演唱會場館發現炸彈。公安機關迅速響應,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警力和專業排爆隊伍緊急排查。經過專業人員的仔細檢查,確認場館內并無危險物品。其報警內容被證實為虛構,其行為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濟南公安對張某某實施了行政拘留2日的處罰。

案例二: 近日,網民高某某對同村一村民劉某某懷恨在心,通過多個社交平臺發布視頻捏造其出軌的不實言論,嚴重影響其村民劉某某在村里正常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濟南公安依法對高某某處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法律條文: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 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警方提示:
網絡并非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攜手共建網絡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