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限購政策的推出,很多人為了能夠讓家庭多買一套房子,便做出了假離婚再買房的決定,但是無可避免的涉及到一個問題,那就是假離婚后買房的話,房子是歸誰的呢?以下就讓承業律師小編為大家帶來假離婚買房后房子歸誰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假離婚買房后房子歸誰
在夫妻雙方辦理離婚手續之后購房,也是要區分具體情況。
?。薄⑷绻且环匠鲑Y購買,因為雙方已經離婚,而且在離婚協議中對于共同財產分割也有明確的約定,那么以個人財產出資購買的房產,應視為個人所有。這是一般情況,現實則更復雜,比如在離婚協議中雙方約定所有共同財產全部歸一方所有,在雙方因房產產生訴爭之后雙方均認可當初辦理離婚手續只是為規避購政策,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也并非雙方真實、自愿的意思表示,雖約定共同財產歸一方所有,實在仍為二人共同,則在此情況下,以分得全部財產的一方出資所購房產,應該也仍是二人共有
2、當然如果是另一方實際出資,或者雙方共同出資,雖房產證是辦在一方名下,在雙方又復婚后,個人的觀點是房產應為雙方共同所有。
?。场⒖紤]到雙方辦理離婚是為了規避限購政策,因此上述問題應該有一個前提,也即夫妻有一方名下有一套或多套房產。因此,在雙方離婚之后,名下沒有房產的一方重新購房產,其登記所有權人只能是一人,另一方是不能成為共有人的,也即房產證是辦理購房一方的名下。如果雙方事后因這套房產產生糾紛而訴諸法庭,顯然對于房產的權屬問題,房產的登記所有權人是占據有利條件的,如果另一方不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為實際出資人或共同出資人,亦或法庭調查核實清楚雙方”假離婚“的背景而考慮此實際情況判定房產仍為雙方共有,則不是登記所有權人的另一方很可能要承擔不利的后果。
二、復婚前辦下房本房子歸個人
?。?、離婚后購買且一次性付款,在復婚前就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是個人財產。
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在房產證上登記的人是誰,房子就屬于誰。離婚期間以個人名義買的房子,當然屬于個人財產,而且根據《婚姻法》規定,該房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復婚后共同還貸 歸誰不明確
如果是按揭購房,復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房產歸誰現有法律沒明確規定,司法審判實踐中爭議較大。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傾向于將此情況認定為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
對方參與還貸,同時也對房屋增值做出了貢獻,在離婚時,房產所有者除歸還對方還貸的部分外,還可就增值部分給予對方適當補償。
三、假離婚離婚協議無效
1、離婚協議所要處理的財產僅限于夫妻共同財產(涵蓋夫妻共同債權債務),離婚后取得的個人財產不是也不應是它所要約束的范圍。
?。?、因為以離婚為名欲多購房的行為,是《民法通則》第58條所規定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無效民事行為。
3、任何規避法律,損害國家、公共利益的協議都不受法律保護,應被認定為無效,發生爭議后受損害的只能是當事人自己。
以上就是由承業律師編輯整理收集的關于假離婚買房后房子歸誰的法律知識。通過以上內容大家可以了解,不管是真離婚還是假離婚,房子的歸屬當然是誰買的歸誰,及時復婚也不一定是雙方所用。另外辦理假的離婚證是違法的,即使買房成功,在法律上也是不受保護的。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歡迎咨詢承業律師律師。